
汽车出租合同合集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汽车出租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汽车出租合同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合同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
详见本合同附件《自驾汽车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随时随地收回租赁车辆,已经收取的金额在计算全部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人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租赁车辆。
(3)从事其他损害出租人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租赁期满后未归还车辆的。在上述情况下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2、租赁期间,不承担因租赁车辆造成的第三方责任。
3、法律法规规定出租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4、根据合同,提供技术条件良好、牌照和费用齐全的车辆。
5、在租赁期间监控车辆使用情况和客户信誉。
四、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有权使用租赁车辆。
2、租赁前对租赁车辆的损坏不承担赔偿和维修义务。
3、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足额支付抵押,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如果用银行信用卡消费,需要承担应付银行的手续费。
4、负责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燃料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在租赁期内,严格遵守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发生事故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人必须承担因承租人行为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人办理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损失认定和理赔。
五、抵押条件
1、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承租人应按出租人关于定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应的抵押。
2、租赁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后,出租人除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还应将剩余的押金退还承租人。
3、承租人不得将保证金作为租金提存。
4、出租人提供司机的,承租人不用交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人已经为租赁车辆提供了相应的保险。详见《租车登记表》。
2、承租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出租人,当被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的修理厂,承租人已提供所有有效的保险证明手续,且租赁车辆符合出租人应投保的《汽车租赁登记表》的要求时,出租人将停止计算租赁费。车辆在租赁期内被盗、报废或以其他形式灭失的,自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人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承租人应承担车辆租金的40%和保险可扣除部分。
3、因保险公司拒绝和免除对承租人的赔偿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支付车辆加速折旧费用和保险公司的免赔额。加速折旧成本相当于本次事故维修总成本的30%。
承租人无法取得保险公司理赔所需手续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和加速折旧费用,并承担未支付保险事件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变更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除相应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未履行部分及其附件租赁总额20%的违约金。承租人应根据双方签署的归还时间及时归还租赁车辆。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天,除继续收取租金外,还应当支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归还一天,交付日的租金在扣除当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本合同所指的经济损失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的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只有在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才有效。
九、争端的解决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合同和附件
《租车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租车结算单》、《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出租合同2合同编号:13538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 ,拥有_________ ……此处隐藏12308个字……须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方承担。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不得推诿。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包括:1、行驶证;2、附加费证;3、公司管理费;4、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费;5、车辆相关保险,移交给乙方,保险过户费用由方承担。甲方交给乙方随车工具。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元整)。
5、自签订合同之后,发放的的燃油补贴归乙方所有。
6、为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转让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以受让人身份再次购买出租汽车,受让人实际经营时间未满三年的,不得转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所属公司一份、出租汽车管理站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其余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负责的态度,另行协商处理。若双方为了履行本协议而另行签署的有关格式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
出让人(甲方签字盖章):___
受让人(乙方签字盖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所属公司及负责人(签字盖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
汽车出租合同14卖车人(以下简称甲方):
性别:男
民族:汉族
住址:____区太白庙附近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车人(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男
民族:汉族
住址:____区刘官寨村158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就甲方所有的陕3077出租车卖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陕3077卖于乙方,并且甲方的经营权与继承权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该出租车的价格为肆拾陆万伍仟元(:465000元)。
三、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以前出租车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以及保险理赔款等由甲方负责。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以后所发生的`39;交通事故、违章及保险理赔款等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因政策性问题,车辆过户手续在签订本合同时暂时不能给乙方办理。
待能办理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车辆过户手续不能办理期间,若出租车公司或____市客运管理办公室以及有关单位需甲方本人亲自到场协助办理时,甲方必须无条件到场,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五、付款方式:分为三次付款,
第一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10000元定金,
第二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405000元,剩余款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____日内乙方全部付清甲方。
六、在出租车买卖合同签定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10000元,如有任何违约情况甲、乙双方适用定金罚则。
本合同签订之后,出租车如有市场上的价格变动,甲、乙双方都不能另行变动价格,都以本合同签订时约定的价格为准。
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和平的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以及中介人签字和奈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15甲方:****汽车站(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年11月22日,甲方对外招标车站宾馆出租经营业务,乙方竞标成功承租甲方宾馆经营业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东乡镇石岭路168号车站宾馆三、四、五楼及底楼楼梯间库房一间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宾馆业务,租用期五年,即****年11月 日至****年11月 日。
二、年租金4.5万元,两年后租金采取递增式上涨,即第三年租金为4.7万元,第四年为4.8万元,第五年为4.9万元。乙方必须在每年的11月24日一次性交清次年租金费用,逾期不交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宾馆重包他(她)人。
三、出租期内,宾馆电视收视费、设施、设备维修费,易损耗品以及各类杂支,体检费和其它管理部门向宾馆收取的各种管理费等一切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四、车站宾馆原来空调(苏站长房间三个空调除外),灯具等相关营业设备,实施及原装潢,甲方以11.5万元,转让给乙方,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五、为适应宾馆经营管理需要,乙方应适当投资对宾馆进行改造、改建方案报甲方审查同意后实施,改建结束后,乙方应将其改建投入报甲方备案,乙方对宾馆投资装修的资产和购置的设施,设备物品,期满无偿归甲方、乙方不得拆出和拿走,乙方应保护和妥善使用宾馆的`所有设施设备,期满时应保证完好齐全,并全部无偿归还甲方,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六、乙方必须按月按时向甲方财务科交付宾馆水、电、气费用。
七、甲方应提供天然气接入口由乙方提供材料、气表、由甲方协助乙方接入,乙方应支付接入费1000元。
八、乙方应加强宾馆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入住旅客财物安全,若发生旅客财物被盗事件,即一切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自行解决和赔偿,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配备。
九、乙方无权将宾馆转包他(她)人,违者将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无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在租期内,如乙方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终止合同,其所有设备,财产均属甲方所有,不得拆价,搬除。
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包括清洁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等,违者,甲方有权视其情节对乙方给予处罚。
十一、在租期内,如遇政府征用,车站改制,人为不可抗拒事件,则按征用、改制政策办理,不可抗拒事件按国家相关处理办法办理。除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宾馆,如收回,按使用年限补偿且赔偿违约金。租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十二、乙方只能经营宾馆业务,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十三、乙方承租期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经营相同的业务,如违反甲方有权给予警告,经济处罚,直至中止承租合同。
十四、在承租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权利。
十五、五年后合同自然中止。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 1万元,双方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明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